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平江县汉昌街道碧潭路100号 0730—6222172
吴强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
四、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及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七、负责工业节能工作。
八、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与公路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二、负责推动软件业及信息服务业发展。
十三、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负责直管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改制及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
十五、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六、组织实施县科技重大专项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县级科技计划工作。
十八、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九、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工作。
二十、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拟订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四、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二十五、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十七、贯彻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军民融合产业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与指导全县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
二十八、研究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势态,为县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提供服务。对接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
二十九、承担外国专家来平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平江工作或者定居的相关政策;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
三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人:彭超群,联系电话:6222172)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承担机关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办工作;承担局办公楼及办公设施、车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局系统的电子政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人:任佳奇,联系电话:6886918)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及上报。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中小企业股(负责人:邓晓瑶,联系电话:6886918)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办法及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办法及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事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四)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加挂“国防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负责人:黄仁才,联系电话:6222910)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划、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指导城市及社区、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市场管理;指导县信息化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相关管理职责。
(五)资源电力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湛翕如,联系电话:6222172)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企业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研究全县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的改革政策;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县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
(六)计划成果股(负责人:邱文忠,联系电话:6236298)
负责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重点科技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推动区域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拟定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专项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协调全县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负责县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对所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
负责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县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组织协调有关科技团组出访及全县举办的国际科技展览会、国际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指导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外技术、信息、智力引进和对外科技宣传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七)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股(负责人:陈智,联系电话:6236298)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加强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指导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星火计划工作及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推进星火产业化建设;加强全县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兴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和农村区域科技合作工作;拟订对乡镇科技工作的年度考核目标,牵头组织对乡镇科技工作的年度考核。
负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生物技术、公共安全、城市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清洁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推动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有关计划;承办全县引进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全县科普规划,牵头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全县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承办县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和上级科技部门委托的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科普活动任务。
(八)高新技术股(加挂外国专家管理股)(负责人:姚咏忠,联系电话:6236298)
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交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工业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火炬创业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平台等有关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技术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科技技术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发布技术市场信息;负责企业办理技术负责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以及非专利技术的评估、登记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技术贸易活动。承担县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国际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九)政工人事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江顾敏,联系电话:6237628)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县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参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工业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财务股(负责人:李星,联系电话:6222130)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综治稳定办公室”牌子)(负责人:余卫东,联系电话:6237505)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县国资局监管的企业除外)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直工业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企业信访稳定工作,上报有关情况及报表,接待来信来访,化解工业企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十二)军民融合产业股(负责人:方聪,联系电话:6669318)
贯彻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军民融合产业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地方军工、民口配套、军工电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国防科工局授权,承担全县军工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管、协助做好验收工作;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县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承担民口配套的有关协作事宜;协助做好军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科技成果、国防专利、情报等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地方军工、军工电子和民口配套单位的军品生产、科研合同鉴证汇总申报;负责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政策;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园发展工作;指导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与指导全县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
(十三)平江县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彭超群,联系电话:6222172)
根据企业需求,向其提供科技、经济、政策法规、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与顾问服务。为企业导入先进适用的技术,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推广和示范,及产品检测、中间试验等。
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训练服务。为科技型企业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等服务。
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任务,为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四)平江县城镇集体工业服务中心(加挂“企业改制办公室”牌子)(负责人:邱建军,联系电话:6222172)
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维护集体工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集体资产,指导集体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维护集体工业企业大局稳定
(十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邱文忠,联系电话:6236298)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系、指导全县中小企业有关行业组织,培育和管理全县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承担全县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负责构建全县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服务机制;组织全县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负责协调促进完善全县中小企业投融资市场,为中小企业上市做好引导服务。负责做好全县中小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的服务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协作配套;配合做好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大专利成果转化等有关工作。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协调推进“互联网+服务”,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定期开展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组织开展各类有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宣传活动,营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胡梅花,联系电话:6669318)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药材、药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中药材、药茶产业相关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县中药材、药茶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与发布,监测分析产业运行;承担规划、指导、管理中药材、药茶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县区中药材部门的业务和行业协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