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2.平江县政府、平江县政府办公室普发性文件已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内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点项目,财政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请在首页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门户网的搜索引擎查找;
3.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到平江县政府门户网搜索引擎中搜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用户还可以向平江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现场申请等;
5.申请公开处理时间规定:
①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在当日内进行答复;
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20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进行答复,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批准的可以再延长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③依申请公开答复不了的应由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6.申请公开答复的内容均按照自动生成的“受理编号”在“依申请公开查询”内进行查看;
7.收费标准: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8.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