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5〕1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
答 复
卢江锦等加义三市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尧塘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将尧塘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我们已认真收悉并高度重视。
水源保护是关乎民生和生态的重要工作,尧塘水库的水源保护意义重大,这一点我们有充分共识。当前,我们正积极与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详细梳理尧塘水库水源保护的具体需求和工作规划,深入研究经费保障的可行性路径。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地方财政面临较大压力,收支平衡难度持续加大,各项重点工作都需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此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论证研究,努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