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汉昌街道办事处 2025-08-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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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

  答  复

  舒福雄等10名代表:

  关于你们所提《关于有序批准福寿山——汩罗江风景名胜区村民自建房审批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开展了认真调研,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们在议案中所提出的汩罗江两岸沿线的村、社区,因为受到《福寿山——汩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限制,多年来村(居)民的破旧房屋申请改造得不到批准,与乡村振兴发展大方向建设格格不入,更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

  群众期盼。经调研得知情况属实,为破解这一难题,县人民政府拿出如下方案解决这一难题。

  一、由平江县福寿山——汩罗江风景区制定《福寿山—汩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选址审核操作细则(试行)》文件,汉昌街道根据该文件精神向县政府出具《关于申请将汉昌街道澄潭村、驷马村和城坪村村民集中建房点及县政府收储土地调出平江福寿山汩罗江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的报告》。

  二、在县政府主管国土城建的副县长对汉昌街道提请的报告作出批示后,县政府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会专题研究落实此事,会议决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汉昌街道和福寿山——汩罗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在2025年10月以前,根据现实中居民的聚居地点,对汩罗江城关段沿线做出若干个居民建房点的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制定完成,有望在2025年年底前提交县规委会审批。

  三、在汩罗江沿线的若干居民建房点的规划通过县规委会批准后,汉昌街道范围内汩罗江沿线的社区、村危旧老房改建问题可望全部得到解决。

  四、该居民建房点规划只适用村(居)民的危旧房屋改建,如遇新建房申请等情况,还必须避免在汩罗江沿线的可视范围建设。

  平江县汉昌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