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25-07-30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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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财字〔2025〕12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

  答    复

  许云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天岳街道八个社区平台建设资金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26日,县委第十三届第3次常委会议就全县62个急需提质改造的村(居)服务中心问题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步分批对全县62个急需提质改善的村(居)民服务中心进行新建改造,县财政按照每个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据此,县财政按30万元/个的标准,对建成的52个村(居)服务中心进行了补助。鉴于天岳街道办事处当时刚成立,社区设立、办公场所建设等相关工作尚未启动,新建的8个社区均未享受该项补助。

  为切实保障天岳街道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经研究并结合相关政策,我县已于2025年5月28日按30万元/个的标准,向天岳街道润民等8个社区拨付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该笔资金已足额拨付至天岳街道财政所。

  感谢您对基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