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5〕10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
答 复
方海珍等长寿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长寿镇坳上村6.30水毁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长寿镇坳上村因“6・30”水灾导致的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间共产生各类费用64.38万元。需要说明的是,该费用未包含镇级统筹提供的1120吨水泥(按市场价格折算后价值可观)以及各村民小组通过筹工筹劳方式投入的人力成本,若将上述两项纳入核算,实际重建投入将进一步增加。
从资金来源看,目前该村已通过村民自筹方式筹集16.05万元,收到镇级拨付的灾后重建专项资金21万元,两项合计37.05万元,与总耗资相比,仍存在27.33万元的资金缺口,缺口问题确实对该村后续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由于财政不负责具体水毁项目的申报、资金分配,针对您提出的三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推进:
一是建议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分别可以向水利、交通、农业农村、应急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争取将该村符合条件的重建项目纳入行业专项扶持范围,以补充资金缺口。
二是建议请乡镇统筹安排:长寿镇政府可将坳上村资金缺口问题纳入乡镇重点工作统筹考量,从本级预备费及其他可调剂资金中,优先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缓解缺口压力。
三是建议各村组织各界人士踊跃捐款:坳上村“两委”已发起爱心捐款倡议,通过联系本村外出创业人士、乡贤及相关企业等方式募集资金,目前已收到部分捐款,后续可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力争尽快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保障坳上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圆满收尾。感谢您对基层灾后重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