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字〔2025〕23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
答 复
江仁芝代表:
你好!
你提出的《关于加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为有效加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政府安排我们制定并出台了《平江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
1.强化责任落实:压紧靠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基层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并纳入各级考核,加大考核权重。
2.选优配强队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拔致富能手、返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充实村级工作队伍,发挥村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
二、盘活资源资产
1.清查资源资产:清查明晰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全面盘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闲置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等设施设备。
2.多种方式经营:具备经营条件的村,可自主经营或由村内有实力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租赁托管经营;也可将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入股或参股农民合作社和工商企业,开展股份合作经营。
三、推动产业发展
1.整合产业资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原有的小散产业进行整合,通过争取财政补助、筹集社会资金,扩大产业规模。
2.提升产业质量:开展产业标准化、规范化运营,加强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深加工,丰富产品类型,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和品牌打造,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促进融合发展
1.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集体,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开发农家乐、采摘园、度假村等乡村旅游项目。
2.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合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五、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资金扶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各级财政资金要与村级集体实体对接。
感谢您们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向立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奇峰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