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5〕6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
答 复
翁方平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余坪镇环境保护修复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建立华电平江电厂与余坪镇利益连接机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余坪镇环境保护修复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相关事宜。我县始终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已通过乡村环境整治、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补助(2023-2023年已每年从决算补助中安排100万元支持余坪镇,组织部已安排50万元/村)支持余坪镇环境提升,当然以上投入与余梅工业园周边村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村级建设发资金需求肯定有差距。针对环境保护修复经费,我们将结合余坪镇实际需求,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同时,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二、关于建立华电平江电厂与余坪镇利益连接机制
华电平江电厂属“一园三区”范围,其税收县级部分按现行体制全额划入园区预算收入。为建立企地利益连接机制,需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定期汇报,推动部门、园区、属地联动机制。具体包含一下内容: 1. 优化税收分成协商。2.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依据电厂对余坪镇生态环境的影响,从其税收中按比例提取资金设立专项补偿资金,用于当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弥补生态损失。3.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由县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定期组织电厂与余坪镇召开座谈会,沟通税收分成、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等事宜,及时解决机制运行中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和地方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促进企地协同发展。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