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5〕5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答 复
翁方平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火电配套产业园规划,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余坪产业园环境维护及遗留问题处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园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对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保障园区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落实。
结合我县“一园三区”(伍市工业区及寺前工业区、安定工业区、余煤工业区)发展实际,目前已实施“范围内取得的税收收入县级部分全额划分为园区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机制,且相关税收收入已按规定全额返还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这一机制的核心目标,就是通过强化园区自身“造血”功能,保障包括环境维护、遗留问题处理在内的各项发展需求,实现园区资金自主统筹、高效使用。
针对余坪产业园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机制,其环境维护所需经费,可由园区在全额返还的税收收入中统筹安排,纳入园区年度预算管理。涉及遗留问题处理的经费,需组织相关部门专题讨论,汇商,按程序办理。县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园区预算编制的指导,确保园区根据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优先保障环境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重点工作,推动园区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县财政、园区管理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对园区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规范,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园区发展实效,全力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火电配套产业园规划,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