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5〕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
答 复
丁创模等三墩乡、童市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乡镇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制度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深入分析了当前基层乡镇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指出乡镇存在事权不断增加、财权相对不足等突出矛盾,并提出了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针对性建议,对于完善基层财政管理体制、保障乡镇有效履职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将从以下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合理划分财权事权
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乡镇功能定位和乡村振兴需求,进一步梳理乡镇事权清单,明确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县乡责任边界,通过规范性文件固定事权范围,避免事权随意下放。同时,将研究优化县乡税收分成机制,在现有税种框架下,适当提高乡镇分成比例,增强财政自主性。
二、关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将完善转移支付测算体系,以基本支出保障线为基础,综合考虑乡镇人口、经济水平、地理条件等因素,精准核定收支缺口。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重点向财政困难乡镇倾斜;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减少“穿衣戴帽”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保障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
三、关于改进项目投资方式
针对乡镇项目配套压力问题,我们将严格控制需乡镇配套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对经济薄弱乡镇适当降低或取消配套要求。同时,推进专项资金整合,按功能将相关资金切块下达乡镇,由乡镇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安排项目,县级部门加强指导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关于完善乡镇债务管控与化解机制
将全面清理核实乡镇现有债务,明确偿债责任主体和计划,建立化债奖励机制,对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严格执行债务管理制度,严禁乡镇新增政府性债务,乡镇公益事业项目须经科学论证并报县级审批,对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防范债务风险传导。
五、关于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
将健全乡镇资产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归属,加强民主监督和动态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层财政规范运行。
感谢你们对基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推动乡镇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制度不断完善,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湘平
承 办 人:邹 江 联系电话: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