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医保局 2025-07-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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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医保字【2025】7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

  答  复

  何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尿毒症患者治疗收费统一合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收费标准的建议

  1.规范透析费用的建议。根据湖南省血透政策规定,岳阳市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血透政策。具体为:支付按按月定额,按医院级别确定月度定额标准。三级医疗机构5500元/月,二级医疗机构4800元/月,一级和基层医疗机构4300元/月。血透收费标准二级医院为380元/次,乡镇卫生院为360元/次。

  2.调整报销比例的建议。血液透析的报销比例为定额医保结算标准内不设起付线,目录内不设先行自付比例,不区分在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90%,职工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居民医保报销80%,居民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20%。,从2022年实行市级统筹后,我局为减轻血透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统一与血透耗材供应商谈判,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血透耗材价格,用于对普通城乡居民的血透自负费用进行减免20元/次,也就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在县级医院做次血透按政策要自负76元,通过医院减免实际自负56元,在乡镇卫生院做次血透按政策要自负72元,通过医院减免实际自负52元。这是外县没有的政策,从2022年至今,共为血透对象减免500万元左右,有效地减轻了血透患者的经济负担。低保户为二类救助对象,门诊血液透析从2024年10月1日起参照住院医疗救助政策,年度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因此,低保户的血透患者在达到起付线后做一次血液透析个人自负县级医院为22.8元,乡镇卫生院为21.6元,身份属性为困难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血透患者不享受医院减免待遇。

  3.扩大医保覆盖范围。血液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业务支付范围包括:参保患者按照诊疗方案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相关治疗、医用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辅助用药的费用。患者同时患有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在此病种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

  二、关于完善费用信息的建议

  低保户不管在本地还是异地就医,都能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一站式结算,由于低保户享受的医疗救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站式”结算,在这情况下,我局围绕“便民”这个中心,主动服务。一是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市域内结算和市域外回医保局报账的实行“一站式”结算;二是市域外结算的医保局实行“主动救助”,不需要患者跑腿。

  三、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的建议

  关于设立尿毒症专项基金的建议,中国医疗保障三重制度是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分别形成了基础保障、补充保障和托底保障,形成了梯次减负制度。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确保了困难群众不因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为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巩固拓展我县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从2022年开始对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产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进行慈善援助,慈善援助工作有效地防止了老百姓因病返贫致贫,切实助力了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如2022年我县对年度医疗自负费用达3万以上的进行援助,共计援助1413人,援助金额991.09万元,2023年我县对年度医疗自负费用达3万以上的进行援助,共计援助1469人,援助金额999.38万元。此项工作作为成功案例多次向上级部门报送,并获得高度认可。2024年援助工作目前正在进展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做到更加便民惠民,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共同助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上台阶、上水平。也请您随时关注,多提宝贵意见,指导我们工作。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承办负责人:      钟伟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喻  漂  1897408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