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9-0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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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组字〔2024〕6号  A类 同意公开

  李初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激发村干部工作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就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加强调研、减轻负担、提高待遇。这些建议都很切合工作实际,非常中肯。县委组织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況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和经济待遇方面。一是拓宽晋升渠道,做到解决一批身份、考录一批干部、提升一批学历,近几年来,全县多批次定向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解决一批党组织书记解决乡镇事业编制;选聘一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平江籍优秀人才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通过笔试、面试等相关程序,全县每年都会从村干部队伍中定向录取一批公务员;通过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县年龄42周岁以下的现任村(社区)干部基本达到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学费由县乡村相应分担负责。基层村干部学历得到普遍提高,素质得到整体提升,这些有助于村干部成长的相关政策后段还将会继续执行。二是提高经济待遇。从政策要求来看,根据省委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确定”的标准,我县已经完全超过其政策要求;从周边县市来看,我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处于全市偏上水平的状态;从实际情况来看,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逐步在增长提高。自2008年实行村(社区)干部工资打卡发放以来,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一直都在逐步提高,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例,从2008年的425元/月增加至目前的3000元/月,其他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同样是在同步增长提高,今年已经除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以外,其他“两委”干部工资从2100元/月提高至2400元/月,村干部整体待遇有比较明显的提升。

  二、加强保障方面。我县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提高离职村干部补助待遇正常激励增长机制。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多次下发关于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专题文件,逐步提高了离职村干部补贴标准,离职村主职干部从超初的360元/年提高至目前的最低2640元/年、最高4560元/年的标准。但关于统筹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方面,在现行政策和财力限制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后段,我们将继续探索和优化离职村干部保障模式,力求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无后顾之忧。

  三、减轻负担方面。今年出台的《平江县整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责任分解表》,对村级承担事务、开具证明、牌匾悬挂、督查考核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村干部反映基层负担和压力有明显减轻,后段我们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在整治“文山会海”、减少资料印制等方面为基层减负,确保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村(社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

  承办负责人:李普林

  联系电话:0730-62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