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9-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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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组字〔2024〕4号  A类 同意公开

  张波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就提高村部待遇提出:提高村干部待遇和补助标准、加大保障力度、给予多方关注。这些建议都很切合工作实际,非常中肯。县委组织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況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补助标准。一是从政策要求来看,根据省委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确定”的标准,我县已经完全超过其政策要求。二是从周边县市来看,我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处于全市偏上水平的状态。三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逐步在增长提高。自2008年实行村(社区)干部工资打卡发放以来,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一直都在逐步提高,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例,从2008年的425元/月增加至目前的3000元/月,其他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同样是在同步增长提高,今年已经除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以外,其他“两委”干部工资从2100元/月提高至2400元/月,村干部整体待遇有比较明显的提升。

  二、关于加大保障力度。近几年来,全县多批次定向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解决一批党组织书记解决乡镇事业编制;选聘一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平江籍优秀人才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这些有助于村干部成长的相关政策后段还将会继续执行。同时,我县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提高离职村干部补助待遇正常激励增长机制。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多次下发关于提高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专题文件,逐步提高了离职村干部补贴标准,离职村主职干部从超初的360元/年提高至目前的最低2640元/年、最高4560元/年的标准。后段,我们将继续探索和优化离职村干部保障模式,力求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无后顾之忧。

  三、关于给予多方关注。近年来,我们在“平江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均开设了典型人物栏目,对优秀的村(社区)干部进行宣传推介;积极向省市推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评各类奖项,近3年共有30余名村(社区)干部获评省市先进;每年“七一”和春节前后,均组织开展离退休村干部、老党员等走访慰问活动。但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方面,在现行政策和财力限制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也将全力寻求方法,为广大村(社区)干部谋福利。请代表们理解支持,并根据有关政策在相关村干部层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今后,县委组织部将按照村干部待遇保障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況,努力提升村干部相关待遇保障水平。

  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村(社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

  承办负责人:李普林

  联系电话:0730-62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