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9-0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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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组字〔2024〕3号  A类 同意公开

  晏路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就基层减负提出:优化基层人才结构、合理安排督查检查、完善激励奖惩机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加大镇村两级工作经费支持等。这些建议都很切合工作实际,非常中肯。县委组织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況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基层人才结构。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四海揽才”,公务员招录向乡镇基层倾斜,同时推动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通过“招考+招聘”的方式,选任了一大批村级后备干部,不断充实乡村两级干部和人才力量,取得了一定成效。后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储备和支持,调优干部结构,为基层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

  二、关于合理安排督查检查。近几年来,我县紧跟中央、省市步伐,严格控制督查考核的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督查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组团进行联合督查,同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是看工作实绩,不片面以工作台账评判工作好坏,通过各种举措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关于完善激励奖惩和容错纠错机制。我们始终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和任用干部,持续畅通干部选用渠道,尤其注重从乡镇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后段,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优秀干部的精准识别和合理使用,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

  四、关于加大镇村两级工作经费支持,县对镇转移支付等资金,主要涉及县级财政整体规划和使用,我部无实际职权进行干涉。但针对村级经费可作如下说明:依照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市县〔2020〕4号)规定:“自2020年起,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逐步提高。”就实际情况而言,自2021年以来,县财政已按行政村平均25万元、每个城区社区42万元、每个农村社区27万元的标准进行安排,完全符合并超出省定标准。同时,根据湘财市县〔2020〕4号文件要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一般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每村每年不低于4万元。”自2020年来,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县财政按单列村4万元、二合一村6万元、 三合一村8万元、四合一村10万元进行安排。加上按市委要求安排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各1万元,村级办公经费最少的达到了6万元,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请代表们理解支持,并根据有关政策在相关层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村(社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

  承办负责人:李普林

  联系电话:0730-62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