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会三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5-3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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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医保字【2024】9号C类  同意公开

  黄颖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援助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破解“后扶贫时代”极易出现因病返贫风险的难点问题,2022年,平江县委、县政府组织多方调研、反复论证,致力于探索既不突破政策和过渡保障,又能实际为老百姓减负、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 经平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建立城乡居民重特大疾困难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慈善援助制度。

  城乡居民重特大疾困难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慈善援助资金由大爱平江慈善基金会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筹资,年筹资规模为1000万元,对年度内参加了平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在参保当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及“双通道”管理药品费用,在享受医保部门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民政临时救助、残联兜底户服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后,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按比例分段进行援助。2022年我县共计援助1413人,援助金额991.09万元,30001元以上自负医疗费用实际援助比例为25.2%。(享受援助10万元的3人,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4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279人。其中救助对象175人,建档立卡已脱贫户103人、城乡居民1135人。有效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有效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根据数据测算,2023年度可援助1497人,援助金额为999.97万元,30001元以上自负医疗费用实际援助比例预计为24.74%。因疫情原因,很多平江爱心人士的生产经营业务受到影响,社会捐赠筹资难度增大,慈善援助制度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已作出明确批示“2023年补到位,2024年暂缓”。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做到更加便民惠民,全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也请您随时关注,多提宝贵意见,指导我们工作。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   钟伟格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喻漂  1897408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