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4-12 11:38
| | | |

  平医保字【2024】4号C类  同意公开

  余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医保收缴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缩短收缴时间

  省级每年都会制定下发全省关于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要求统一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县级无权限调整居民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医保收缴工作难度大,花费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较多,从历年收缴排名靠前的乡镇经验来看,相关工作如政策宣传(村村响、广播标语)、摸清底子、建立台账等提早安排部署更有利于收缴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弱化考核力度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文件第三点扎实推进参保扩面要求压实各层级、各相关部门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地年度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年度督查考核挂钩。

  去年我县征缴工作考核督查从11月开始通报,主要考虑掌握收缴进度,推广收缴先进经验和工作措施推动收缴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部推迟到12月可能无足够时间针对性的补足短板。

  三、关于浓厚宣传氛围

  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也是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反馈的共性问题,2023年我局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工作。1、组建“医保明白人”宣传队,深入企业、医院、乡镇、社区、村组、广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普及的需求;2、在“平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上打造“政策指南”平台;3、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作成村村响广播在全县循环播放;4、将医保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制作成通俗易懂的音频视频、电子书、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宣传展板等,开展宣传活动35场次;5、印发10万份医保政策明白卡,对16万特定人群上门发放宣传资料。

  但医保政策相对复杂,医保部门人员有限,仅靠医保部门宣传力度有限,难以做到全覆盖。拜托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讲医保政策,特别是“个人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的筹资政策和“低付出、高回报”的补偿政策。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升参保积极性。

  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积极向政府和上级医保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承办负责人:      池葵   15073047788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迪  1339750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