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9-0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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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组字〔2024〕13号  C类 同意公开

  谢光平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就提高村部待遇提出:为村干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企业,为从事主职10年以上村主职解决事业编制或企业社保遇。县委组织部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況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关于打造“一懂两爱”村 (社区)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意见》,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现任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实施方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增至3000元/月、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增至2700元/月,并采取“基础补贴+绩效补贴”的方式,确保村干部正职年报酬不低于4万元,副职不低于3万元。但关于建议中提到关于解决村干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方面,对全县村(社区)干部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还存在着年龄和政策上的相关障碍问题;关于为从事村级主职工作10年以上的村(社区)干部解决事业编制方面,受限于全县编制总体数量,同样存在较大政策上的障碍问题,请代表们理解支持,并根据有关政策在相关村干部层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今后,县委组织部将按照村干部待遇保障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況,努力提升村干部相关待遇保障水平。

  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感谢你们对村(社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日

  承办负责人:李普林

  联系电话:0730-622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