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6-08 11:35
| | | |

  平民字〔2024〕5号A类  同意公开

  邱明星代表:

  你提出的《将平江县公办养老机构纳入平江县民政局统一管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江县公办养老机构属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人、财、物都归乡镇(街道)管辖,敬老院具体的布局规划、运营管理、人员配备等相关事项由属地乡镇(街道)确定;我局仅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资金支持,

  2021年省厅要求探索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由“乡建乡管”转变为“县建县管”。为此,我局曾以书面形式多次向县委政府呈送报告,但由于推进敬老院“县建县管”涉及到人员、编制、机构、财力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牵涉面广,在后疫情时代,推进尤为堪难,只能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探索。

  为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核定乡镇(街道)敬老院编制的通知》《平江县乡镇(街道)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县财政每年安排了一定的运维经费;对3家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设施不完善、入住老人少的敬老院进行了关停,对16家消防设施不完善的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能力。

  感谢你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

  承办负责人:朱五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晏蕾 0730-628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