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6-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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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字〔2024〕7号A类  同意公开

  朱光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江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4月由县教育局调整至我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及省、市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情况;接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和检举,移交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研究、决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表彰奖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处理其他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事项。

  2023年4月至今,我局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相继协调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会议、2023年工作总结会、2024年一季度工作讲评会议;推动重新明确和制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下发了工作清单;组织各成员单位每周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信息反馈、情况交流和共商共处,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形成了全县上下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同时,配合县人大和政法委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和“利剑护蕾”专项检查工作,先后接受了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等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并得到充分肯定。

  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未保办职能将调整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国家未来,我局将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相关职责,一如既往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全县未保工作深入开展。

  感谢你对民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承办负责人:唐创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韬   1376279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