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字〔202X〕X号 A类 同意公开
袁欣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业农村致富带头人资金扶助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于9月13日下午组织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并商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一同前往实地考察,通过多次电话对接,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现状总体较为薄弱,瓮江镇新岗村支村委以发展产业为支撑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增收,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深入探索,我局将结合全县产业发展战略思路,切合产业发展实际实行政策对口扶持,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提出“政府制定政策为农业养殖场户农场 ,小型企业提供保险和担保服务建议”的答复。
根据“稳住大宗、优先大户”原则,参照《湖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湘财金〔2021〕5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品种预算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全县针对规模养殖户提供承保理赔,目前仅提供肉猪(能繁母猪、育肥猪)、肉鸡养殖承保,鹌鹑养殖目前暂未提供承保服务。
二、关于提出“为养殖户提供资金扶助与财政补贴建议”的答复。
全县在2014年全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以扶持精准扶贫户为重点,针对精准扶贫户提供产业帮扶引导资金,每年扶持金额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联系实体企业,实行入股分红;并向精准扶贫户每年发放中鸡50羽,助力脱贫致富。当前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样是重点倾斜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对全县3000余户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户,今年每户发放中鸡40羽,并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发放养殖技术资料。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产业,可从设备购置补贴、冷库建设等方面争取资金扶持,解决初期资金周转难的问题。在产业发展期,可对照创建县、市、省级示范合作社标准,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奖励和扶持。
三、关于提出“给予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到养殖户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议”的答复。
全县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养防结合”方针,重点加强畜禽重大疫病防控防治。针对技术指导方面,在规模养殖户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作出规定:(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二)养殖户自查表;(三)养殖场备案审批表(新建场所须经政务中心联审通过;旧场所用养殖场备案表);(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五)养殖场地理位置图;(六)养殖场场区功能布局平面图( 养殖户自查表中涉及的条件名称在平面图上标示);(七)养殖场设施设备清单;(八)管理制度材料复印件(九项制度张贴上墙);(九)存栏 3000 头以上生猪养殖场须聘用在平江县注册的执业兽医师(本人签字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存栏 2999 头生猪以下的养殖场须聘用乡村兽医(本人签字的乡村兽医证复印件);(十)养殖场饲养工人健康证明;(十一)工商营业执照。
其中第九条对生猪养殖作出了相关技术指导要求。鹌鹑作为特种经济作物,虽未列入上述范畴,但养殖者可根据需要聘用执业兽医师、乡村兽医或聘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畜牧股作为全县养殖防治部门将随时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四、关于提出“为养殖户和小型企业加工厂提供贴息贷款建议”的答复。
全县在2014年全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针对精准扶贫户提供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贷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该政策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一直延续至今。
贷款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银行根据贷款人(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等)的信用、财产所有情况进行评估放贷,政府为扶持企业、合作社或养殖户等提供担保或贴息,目前可以申请共享贷、风补基金贷等产业发展贷。
五、关于提出“到瓮江镇新岗村实地考察,帮助新岗鹌鹑养殖发展和其他致富带头人养殖户解决实际问题建议”的答复。
9月13日下午,我局组织乡村产业发展股、畜牧水产农机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计划财务股等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畜牧股、生态环境管理所负责人到现场考察,听取了县人大代表、支村委和养殖致富带头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相关负责人对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方针、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养殖产业合理规划发展指明了方向。后续我局将继续关注,共同推进农业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
承办负责人:方友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邹后勤、戴敏星(1906727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