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人大 2024-08-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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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建函〔2024〕37号A类  同意公开

  刘乐平、陈海清等十一位人大代表: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文案》的议案我局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你们的建议进行了专门研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的和谐稳定以及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重视物业规范管理,支持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提升居民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综合管理机制不顺畅”问题

  我局正在不断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制定详细的权责清单,确保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设立监督热线、投诉处理中心等,确保业主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回应。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属地街道及社区、住建、城管、公安、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遇到难点问题。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厘清属地街道及社区、住建、城管、公安、规划等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做到事事有人管。三是建立综合协调机构。成立小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如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工作,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关于“缺少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监督物业服务、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业委会的有效运作和物业服务的持续提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等方式对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两者的持续改进。

  三、关于“物业服务与收取费用质价不符”的问题

  物业服务与收取费用“质价不符”的主要原因是服务标准不明确,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项目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等。为提供物业服务水平,一是完善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明确物业企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服务标准制定,定期对服务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三是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业主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监督评估机制,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财务透明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

  四、关于“部分业主自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

  物业管理部门可联合社区、业委会等组织,定期开展物业管理知识、业主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的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我局也将不断加强物业服务监管,通过定期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业主的行为习惯和维权能力,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后段,我局将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学习和借鉴,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努力提升业主的幸福指数。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

  承办负责人:陈  鑫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雄辉  1357505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