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字〔2021〕42号 A类 同意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2号建议的答复
欧阳帆、杨登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板江乡政府机关办公楼进行改建的建议》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板江乡政府办公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年久失修,已成危房,改建确属必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意见,同意板江乡按程序实施政府办公楼(便民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建议该乡:一是严格执行财评、政府采购等程序,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二是严格按照实用、节俭、高效的原则和批复的建设方案实施,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办公设备设施尽量调剂使用,确保不形成负债;三是积极争取省、市对口支持,减轻县乡财政压力。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再据实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吴成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湘平0730-62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