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振局字〔2021〕1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余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由贫转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防止返贫监测、易致贫边缘户监测作为后段扶贫工作的重点”的建议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的指导精神,我县已制定“平江县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方案”,通过“十纳十不纳”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方法,对全县所有农村人口进行全覆盖排查,通过行业部门大数据比对和县级入户复核,确定监测帮扶对象
1584户5658人。实行“五保障,五帮扶”,对监测对象实行五类预防性保障措施(产业发展保障、就业引导保障、保险保障、法律援助保障、社会济困保障),对触发风险的对象实行五类触发性帮扶措施(政策托底帮、医疗减负帮、教育助学帮、住房饮水帮、特困救济帮),确保监测对象不返贫致贫。同时,定期对监测地区和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动态调整,保证触发风险的对象能及时纳入监测系统,得到有效帮扶。
(二)关于“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的建议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对该项工作的部署,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为实施主体单位,到2023年止,全面完成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后段,我县将继续执行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农户创业发展。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训、产业扶贫示范基地试点、重点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扶持、扶贫车间建设等方式,通过龙头带动、政策推动、利益联动,激发了脱贫户的内生动力。今年来,中央、省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动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完善“四根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机制,后期有关政策将会出台。
(三)关于“加大就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县农业农村部、人社局每年都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效果明显实用性强;2021年全县公益岗位继续保留实施,总体按照“按须设岗、以岗聘人、在岗领补、有序退岗、优化政策”执行,在脱贫攻坚巩固期内将适度保留公益岗位,做到有序退出;我县在2020年已出台《关于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的通知》(平扶发〔2020〕8号)文件,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建立的扶贫车间予以政策支持,该政策将继续实施;县人社局已建立健全的农民工务工信息采集,能对农民工(含脱贫群体)务工信息进行监测,县人社局对返乡回流人员对就业岗位不挑剔的在72小时内重新安排就业,确保农民工稳岗就业,我县2021年计划脱贫群体外出务工接近或不低于2020年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数。
(四)关于“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的建议
今年,我局会加强与民政局、残联进行工作联络,确保低保兜底户、五保户、残疾户的政策保障不落一人。根据“平江县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方案”,由县卫健局、县残联负责,定期组织对监测户的致残成员进行鉴残服务,并落实各项残疾保障政策;由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应保尽纳,同时,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加大对触发风险监测户的临时救助力度;由县教育局负责,对触发风险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高)阶段的县内在读学生实行零学杂费、保险费,并由学校减半收取伙食费;由“大爱平江”秘书处负责,发动各地乡友、企业家、爱心组织对监测户进行帮扶,并负责对触发风险监测户落实“城乡特困救助”“撑起一个家”等专项帮扶。全力确保农村人口不返贫致贫。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日
承办负责人:艾松林
承办人:邓哲明
联系电话:622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