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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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20〕12号B类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凌月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我县“三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县委县政府依据上级有关编制管理文件规定,下发了《关于“三性”岗位劳务派遣用工的有关规定》(平编办发〔2019〕14号)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保安及食堂劳务外包有关事项的通知》(平编办发〔2020〕14号)等文件。今年又向我局下发《关于平江县教育系统食堂保安等工作实行劳务外包的批复》(平编办通〔2020〕59号),对我县申报的1207名中小学校“三性”人员计划进行了审核,批复同意“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可用842人,所有经费为自筹资金”。

虽然将学校安保、保洁、食堂等工作的“三性”岗位人员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由县财政预算资金没有相关政策支持,但是为了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我县克服困难,自2018年开始,县财政逐年从教育费附加安排经费,补助偏远的、特别困难的小规模学校,用来发放工友工资,减轻村级组织的负担。2018安排了56万元,2019年安排了85万元,2020年安排了85万元。我们将继续争取县政府加大对寄宿生管理相关投入支持力度。

关于增加乡村寄宿制学校的寄宿学生的管理经费的建议,自2020年起,中央下拨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按寄宿生人数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补助(每生每年在原标准上提高了100元)。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郑振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实明    1357502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