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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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20〕24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吴玲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村干部请求上级领导考虑发放“绿富双赢”奖励奖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其运转经费由县按一定标准予以支持保障,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发放由汉昌镇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指导监督,其他福利补助发放须有可靠的集体经济收入、且须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县委、县政府2017年下发的《绿富双赢新平江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平发〔2017〕12号)规定:“增发绿富双赢新平江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奖金的县直单位发放范围为本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在岗在编人员,乡镇为本机关及‘四办六站所’在编在岗人员”。因此,社区干部不在绿富双赢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的范畴。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考虑到城区社区在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拆违控建等方面承担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社区运转问题,从2017年起将城区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到35万元(含惠民项目资金5万元),较好地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诚然,受财力制约,社区现有经费保障水平与实际经费需求仍有差距,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有待提高。而提高社区组织保障水平,根本上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我们相信,随着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社区“输血”、“造血”力度会进一步加大,社区运转经费不足、干部待遇不高的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日

 

承办负责人:吴成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湘平0730-6281733                                   

 

 

平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