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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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字〔2020〕7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赖标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北源村美化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北源村平江大道沿线,现在已完成了路灯配套设施,并且保持完好,维护由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负责到位。

二、水沙坪路情况,我局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得知水沙坪路早已纳入城市道路改造范围,水沙坪的路灯将按规划设计配套到位。

三、关于北源村范围现有7个小组未按标准安装路灯的事项: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是负责城区照明的日常维养,该村路灯安装的具体实施应由汉昌镇负责。我局可将你村情况如实向汉昌镇反映,协助争取重视与解决。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  凌可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 铁  139740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