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字〔2020〕7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赖标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北源村美化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北源村平江大道沿线,现在已完成了路灯配套设施,并且保持完好,维护由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负责到位。
二、水沙坪路情况,我局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得知水沙坪路早已纳入城市道路改造范围,水沙坪的路灯将按规划设计配套到位。
三、关于北源村范围现有7个小组未按标准安装路灯的事项: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是负责城区照明的日常维养,该村路灯安装的具体实施应由汉昌镇负责。我局可将你村情况如实向汉昌镇反映,协助争取重视与解决。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 凌可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郑 铁 139740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