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08-1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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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19]03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吴完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弊端重重,建议纠正方案,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交办函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分配到各股室承办。您所反映的工程发包后又层层转包的情况,我们组织人员在各乡镇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目前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只是有的在施工中承包给某人组织管理,给多少工资、材料费由负责采购提供,这样一种管理模式是可以的,但如果整体转包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如发现此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承办负责人:陈实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叶坚  朱和平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