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委政法委 2019-07-10 11:24
| | | |

平政法字〔2019〕1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瓮江、浯口代表团贺贵兴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安保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政法委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汤电辉同志于5月10日深入瓮江镇,通过实地调查和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当地路况、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等具体情况,并约见了贺贵兴代表,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加注重智治支撑,全面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前端摄像机建设以科学布点为原则,以全域覆盖为目标,在提质优化城区视频监控点位的基础上,重点向农村地区拓展延伸。目前,全县所有农村乡镇都已自建视频监控系统,在集镇公路、街道的重要路段和公园、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安装了摄像头,有的乡镇还已开始将监控向集镇外延伸。据了解,瓮江镇已将监控范围延伸到了S207沿线的石坳、晋坪、小塘铺等村,并计划逐步延伸到全镇所有村的进出口及重要地段。

按照我县“雪亮工程”建设规划,县级负责规划指导,乡镇负责建设实施的原则,你所提建议内容属瓮江镇建设范畴。经与瓮江镇人民政府商议,计划在该镇金源村一条跨村乡村公路的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近期内可安装到位。

感谢你对我县政法综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委政法委

2019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汤电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卉芳子  0730-622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