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2019-07-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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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9〕10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余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法采掘河砂、山砂进行重点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形成了2018年第4次、14次、21次、75次,2019年第6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县政府办印发了[2018]第12号、[2018]第3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步骤、措施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集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我局作为河道采砂管理的执法主体,针对合法砂场,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实施“严格规范开采行为、严格实行票证管理、严格规范砂石资源运输、严格实行实时监控、严格实行限量销售、严格实行指导价格销售”的工作措施,实行票证、监控、计量、限高、控价监督管理,并开展定期巡查,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杜绝乱采滥挖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针对非法砂场以及非法采砂行为,采取部门联动执法、非法采砂入刑、依法强制扣押三管齐下的打击方式,重拳出击,成效明显。近两年来,全县共计拆除解体非法到期砂场15家,解体上岸船只75只,办理各类案件202起,其中治安拘留6人,刑事拘留3人,罚款100万元,达到了整治效果。

为建立河道采砂整治长效机制,我局将一如既往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不失位不缺位。一是建立长期监控机制。对汨罗江、昌江等大小河流,建设全方位监控系统,实施长期监控,确保及时制止河道违法行为。同时,对全县所有合法砂场加装监控,对开采、运输状态通过网络管理并入县河长办,在砂石资源丰富的石牛寨镇、龙门镇、木金乡等非法采砂易发区设立监控管理。二是建立条块结合巡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各乡镇为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全天候值班巡查,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及时反馈情况,建立巡查台账。三是建立票据监控机制。为杜绝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从销售、运输环节入手,所有合法砂场必须凭我局印制的销售票据开票销售,由交警、交通、运管、农监、水利、乡镇成立联合执法稽查队,上路、设卡开展稽查,对无票据的,一律没收处理,限制非法开采的砂石上路出境,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予以打击。您提出的整治建议既中肯也切合实际,我们将予以采纳并作为后段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打击非法采掘河砂、山砂需要县、乡、村上下联动,需要全民关注与支持,需要人民代表的鼓与呼,希望我们的执法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河道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利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胡猛将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晏理 623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