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监字〔2019〕1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邹校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餐饮业卫生情况整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社会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卫生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县乡镇餐馆饭店,红白喜事包桌等存在不同程度上脏乱差等问题,您提的建议很中肯,也很有针对性,感谢您百忙之中建言献策、履职尽责。为认真落实提案建议,我局加强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严把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坚持“三签两审”制度,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发放前实地检查工作,主要对餐饮经营户从卫生管理、建筑布局、工艺流程、食品贮存、辅助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审核检查,对关键项目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改正,达到标准后再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许可过程严格把关,促进餐饮单位卫生条件改善、卫生设施增加,从源头上保障餐饮卫生安全。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文件精神,我县相继印发《平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的通知》(平食安委〔2017〕10号)、《关于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餐饮)示范单位(店)评比活动的通知》(平食安委发〔2018〕9号)、《平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平食安委发〔2018〕10号)、《关于开展餐饮行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平食药工质函〔2018〕23号)等文件。今年以来,组织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社会餐饮经营户、校园及周边餐饮经营户、景区餐饮服务行业采取抽查、督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我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2231家,截止到2019年7月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7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655户次,立案25起,责令整改345家。对1140批次卤制品、水果、蔬菜进行快速检测,合格率98.5%,完成食用农产品省级监督抽查570批次,合格率99.5%,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问题食品进行依法处置。
三、实施量化分级,贯彻信息公示。一直以来,我局在全县推动实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采用公平、透明、高效的方法,运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对餐饮业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分别用“笑脸”、“平脸”、“苦脸”三种脸型予以标识,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有关卫生水平情况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有效促进企业自律。
四、加强宣传培训,推动社会共治。为促进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业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根据省市要求,我县于6月26日至7月2日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乡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相继开展。宣传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台次,制作展示画板64块,悬挂横幅80余条,设立宣传窗、宣传栏96个,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群众解疑释惑300余次。同时,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隐患问题,平江县食安办制定印发《平江县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手册》万余册,分别由各乡镇组织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学校后勤主任、社会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并将培训工作、农村集体聚餐申请审批和乡村厨师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到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中,严格要求各乡镇贯彻落实;今年以来,我局联合20个乡镇举办农村厨师培训班18期,培训1911人次。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努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8日
承办负责人:钟 晓(13874000186)
承 办 人:张再发(15973048666)
吴登平(1348776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