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字〔2019〕5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黄微微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校应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县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14年7月,争取多方重视,成立“平江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挂靠在平江一中,搭建了平台。下设5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平江一中、二中、启明、城北、加义镇小)、24个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学校。
2.加强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县共24名心理咨询师,其中二级16名,三级8名,从2006年至今全县所有高中都配齐了专职的心理辅导老师,共10名,对于其他中小学,我们主要通过专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主任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兼职的心理辅导老师,组建了“平江县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讲师团”,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3.规范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校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程体系,由专、兼职教师执教。至少保证一个年级全面开设心理辅导课,学生100%参与,有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每学年不少于16个课时教学内容并纳入县局下校督查必查内容。
4.开展了个别心理辅导。我局心理指导中心逐步规范了心理辅导室的管理,要求各辅导室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心理档案,逐步完善预防和干预学生重大心理危机的工作机制。对一些面临家庭变故、重大挫折、突发事件、有严重心理障碍或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发现与诊断其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门开创性的工作,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邓焕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均元 1397407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