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77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19-08-0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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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函〔2019〕84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77号建议的回复

钟开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强偏远卫生院服务功能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加强和创新乡村健康管理服务体制。我局以健康扶贫、医疗改革为抓手,通过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能力、改革基层管理体制等措施,逐步向“未病先防病、有病早医、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迈进。针对各位代表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请求实施黄伟雄县长调研报告的批示”的问题。

黄伟雄县长在2015年10月21日在县财政、卫生的联合调研报告上作了“同意从2016年开始逐步实施”的批示。

调研报告中有三点建议,其中适度增加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适度安排项目配套经费两个建议由卫健局承办。一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问题。鉴于我县还有部分确实较为偏远的乡镇,因此,在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下拨方案时,局党组根据各乡镇的服务范围,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总包中,提取2%(约120万元),重点向咏生、南桥、黄金洞等7个边远乡镇倾斜。二是适度安排项目配套经费的问题。2017年、2018年,按照每年20万元的标准,对部分边远乡镇进行扶持。以上两项经费全部划拨到加义镇卫生院统筹安排。

二、关于“实现政府承诺,加大撤并乡镇卫生部门服务功能的完善”的问题。

2015年我县乡镇体制进行了改革,咏生乡政府被并入加义镇政府,顺应改革,原咏生乡卫生院并入加义镇卫生院,成立加义镇卫生院咏生分院。现加义镇卫生院咏生分院,其业务由加义镇卫生院统筹安排,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加义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由加义镇卫生院组织专业团队负责。其基本医疗服务由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共同承担。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较为健全,能基本满足当地居民健康需求。

三、关于“保留原有正式编制人数”的问题。

2016年,乡镇体制改革中规定了保留原有机构,但是县编办在全县的编制系统中只核定咏生卫生院1名编制。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我局为保障咏生分院的基本运转,暂时保留4人在该院执业,主要承担原咏生乡的预防保健工作及基本医疗,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同时,并向加义镇卫生院实行转诊。目前南桥、黄金在撤乡后仍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也在向政府积极争取,期待进一步解决编制紧缩的问题。

四、关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的问题。

实施合并后,原咏生卫生院职工的工资按加义镇卫生院职工的发放。在今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我局党组多次研究绩效工资向偏远乡镇倾斜,目前局党组已经出台全系统绩效分配方案的草案,待人社、财政会签后,即可下发文件,全县边远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的待遇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关于“不以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范围的目录制约山区村民常用药品的需求”的问题。

2009年国家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下文,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下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2012、2018年根据医疗形势变化对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目前,根据国家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我县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特别是偏远乡镇,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部分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但基本药物使用不得低于70%,也就是说,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品规达到30%。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叶然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卢杰  何强根  喻艺中  0730-6699968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