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教育局 2019-06-27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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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19〕2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刘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视和关心。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力度,将其作为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农村寄宿生构建了较为优良的教育服务体系。

1.积极改善农村小学寄宿条件。已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周转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安排解决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维修改扩建、添置及运行补助、解决部分寄宿制初中学校的洗浴设施,进一步保障寄宿生生活安全便捷。但鉴于我县人多面广的县情,改善工作正在分布实施。

2.近年来,随着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不断增加,我县正在不断优化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加强督导督查,多举措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2018年已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县和湖南省教育强县。我县还积极争取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教师,但编办委暂未给出编制职数。

3.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按寄宿人数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补助。并对运转困难的学校适当倾斜。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6日

承办负责人:李刚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钢  131174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