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7-3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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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19〕10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李益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议案中提出村级财务管理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这些问题客观存在,有的还带有普遍性,反映了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确实存在问题和短板。所提的建议也十分中肯,确实在绩效考核、财务监督、业务培训上我们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2009年实施“村账乡代理”以来,我县先后下发了《平江县“村账乡代理”暂行办法》(平政办〔2009〕33号);《平江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平政办〔2012〕35号);《平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平财乡〔2017〕5号)等文件,对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了财务清理。对前期财务、村级债权债务、集体资产资金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避免了断头账、包包账。注重精细化管理。做好了资金账户、村级票据、报账流程、会计核算、档案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六统一”。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培训。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覆盖了全县24个乡镇和496个行政村及46个社区,做到了培训管理的全覆盖。村级收支手续不断齐全,资金管理使用逐步规范,财务公开更加透明,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一个安全、规范、透明、高效的村级理财模式基本形成。

虽然前段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正如你们在议案中提到,困难和问题依然不少,究其原因:一是农村财务管理面对最基层,点多线长面广,特别是近几年村级项目繁多,资金量大,管理压力与日俱增;二是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导致一些政策、制度以及财经纪律落实难以到位,影响了村级财务规范化进程。对此,我们将对照各方面的要求,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从以下方面着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逐步构建安全、规范、透明、高效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从原始凭证规范着手,确保原始凭证做到要素齐全、用途清楚、附件齐全,原始凭证取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村级支出审批,认真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和签章的真实完整性;规范会计核算,强化档案管理。

二是进一步强化村级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的属地责任,统筹管理,在项目的审核审批、采购管理、实施程序、验收结算上进一步加强;加强债务管理,村级严禁新增债务,对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上,有资金来源项目,一律不得超预算实施,强化举债的纪律约束,对镇村项目实施审批把关不严的,一律从严追究、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村级财务实行季度公开,以群众更能理解、更直观的方式对村级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督促村级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对村级事项的决议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开,根据“互联网+监督”平台要求,全面做好数据上传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年初制定培训计划,采用上下结合方式,全面组织好村账乡代理业务培训班,继续开展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报账员的业务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吴成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湘平  1507304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