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号议案的答复

来源:县委编办 2019-08-0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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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办复〔2019〕01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号议案的答复

皮杨德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供给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调整充实人员编制的问题。根据2018年平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年度报告统计,全县医疗单位(各综合专科医院、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2856名,在编2358人,余编498名。针对全县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存在缺口问题,县委编办经调查了解,核实情况,了解到一是受地理条件、医疗政策等因素影响,各医疗单位医技专业人员流动性大且招聘人才引进人才较困难,二是省市核定平江县每年度招聘医技人员用编数与实际需求有差距,导致医疗系统部分医疗单位有空余编制。关于按湘卫发〔2018〕3号文件要求,集中补齐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增加编制内人员问题,县委编办已向省市编委汇报,将按文件要求逐步分年度解决。同时,建议各公立医疗单位做好“引人”“育人”“留人”工作,避免医技专业技术人才流失。

关于财政供给保障问题。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对应的预算管理模式为差额预算管理模式,2019年,除第一人民医院外,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乡镇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均按60%进行了预算安排,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生活性补贴财政实现全额兜底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达到55元,2018年决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达1.2亿元,按在编在岗人数计算,人均财政投入达12.2万元,与周边华容县、岳阳县、汨罗市相比,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平江财政保障是最好的。

湖南省五厅委联合下发的湘卫发〔2018〕3号文件提出,乡镇卫生院要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委县政府已多次召开会议,通过多种渠道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公立医疗单位相关困难问题。2019年第26次政府常务会议,一次性就研究同意对中医院妇保院和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每年新增财政投入1000万元,连续支持五年。

感谢您们对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委编办

2019年8月8日

承办负责人:丁晋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拾林   1584280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