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7-01 20:51
| | | |

平财字〔2019〕1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陈根明人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级基础设施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洪山村系瓮江镇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后盾单位工信局在大力帮扶下,经过瓮江镇党委政府和洪山村支村两委的艰辛努力,洪山村面貌得到大大改观,并于2018年脱贫。

针对洪山村基础设施薄弱,脱贫攻坚任务重。我局非常重视。三年来共安排并拨付洪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59万元,其中:2017年39万元;2018年315万元;2019年105万元。且其他由部门实施的项目如农村饮水工程、危房改造、水利设施、光伏发电等未统计之列。鉴于目前洪山村负债情况,县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1、县委县政府相当重视,所有负债贫困村不能再铺新的建设摊子。

2、县财政今明两年安排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原则上用来消化债务。

综上所述,贫困村所欠债务只能逐年化解。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日

承办负责人:吴成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珍荣  0730-628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