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扶贫办 2019-07-31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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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扶办函〔2019〕13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余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成效的建议》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问题

2018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发通知指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频繁填表报数、迎评迎检、陪会参会等耗费基层干部大量精力,要求各地减少填表报数、检查考评、会议活动和发文数量,规范调查研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整改,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督查检查,规范村级资料台账和到户资料,切实减轻了基层党委政府和干部的负担。

二、关于“扶贫扶志相结合”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县注重群众内生动力激发途径。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开展“四讲四评”活动,干部讲扶贫政策,贫困户讲致贫原因、帮扶过程和扶贫成效,由支村委、驻村帮扶干部、办村干部、党员组长现场评议,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对帮扶干部与贫困户同干一次活、共吃一餐饭、深交一次心,增进信任、融通感情。开展“双扶双树”主题宣讲,由道德模范、脱贫典型组成宣讲团,到贫困村开展宣讲,增强脱贫信心和斗志。开展“四大”行动,全县党员干部集中时段进村入户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促进脱贫攻坚质量大提升。依托媒体平台、广播“村村响”、编印《平江脱贫故事》、扶贫巡演等形式,全面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提升群众自主脱贫信念。

三、关于“形成未脱贫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的问题

2019年3月,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驻村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平组发〔2019〕3号),通知要求各后盾单位须确保队伍不撤、力量不减、力度不降,各派驻村工作队要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精神,不松劲、不厌战、不自满、不懈怠,抓好抓实驻村帮扶工作,做到“户户有结对帮扶责任人”。

我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绿卡、黄卡、红卡”分类管理(绿卡户为稳定脱贫对象,黄卡户为低收入已脱贫对象,红卡户为未脱贫对象),因户施策,分类扶持。针对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对未脱贫对象及收入低对象,如整户无劳动力的,实施民政兜底,对家庭有健康劳动力的,引导其通过产业、就业等渠道增收,县扶贫办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关于“政策落实到位”的问题

我县坚决按照党中央相关要求,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工作力度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量只增不减。在引导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贫困群众的“三保障”问题,继续推行教育、健康、住房等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政策不走样、不减量。对目前生活仍然困难的贫困群众,由“大爱平江”社会扶贫助困协会给予扶持。

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头号民生工程,我县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坚强支持下,保持战略定力,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求真务实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感谢您对平江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胡艺忠

承办人:邓哲明

联系电话:623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