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2019-08-0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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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字[2019] 5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李标彪人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森工企业改革扫尾工作做细做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献冲森工林场已建的鑫林小区职工宿舍房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与国土、住建、房产等部门积极对接协调,并在2019年1月21日形成了《关于献冲森工林场已建的鑫林小区职工宿舍的联合调查报告》。

我局主管森工林场的副局长李拥军与林场站负责同志两次至献冲森工林场实地调研,现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于2019年5月9日向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平江县林业局关于献冲森工林场职工宿舍按集资房标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请示》,主管副县长田浩、常务副县长陈淼、县长黄伟雄分别作了批示。

感谢你对森工企业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林业局

2019年7月8日

承办负责人:李拥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钟明政  0730-626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