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商务粮食局 2019-08-0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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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商建议办字〔2019〕1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龚玲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群众种植积极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群众反映谷价太低,种田成本高,导致很多老百姓不愿种田问题,确实普遍存在,农业特别是传统农业效益较低,是全世界包括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做法是给予农业及农产品高额补贴,以提高农民积极性。就我县来看,主要落实了以下政策:

1、认真落实粮食奖补政策。每年都出台并兑现《平江县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粮食生产大户、粮食种植大户等予以补贴和奖励。

2、执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2018年-2019年国家核定的最低保护价为早稻每50公斤120元、中晚籼稻每50公斤126元,粳稻每50公斤130元,目前湖南省内市场价格稍高于最低收购价,不需要启动最低保护价收购。

3、积极争取和落实粮食项目。为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保障粮食供应,县商务粮食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对粮食生产、储备、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扶持和奖补措施,如:2018年在全县建设四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落实了200多万奖补资金,强化了仓储能力、烘干能力以及智能化管理能力,确保“有粮能收、收粮能储”;扶持一部分农业合作社提升大面积水稻种植的便利条件和机械化水平,突出农业合作社大面积种植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针对全县主要粮油加工企业进行政策性扶持,提升粮油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水平,2018年落实了300多万的货款贴息补助;今年还计划在我县主要粮食产区长寿镇增建一座一万五千吨应急粮食收储仓,进一步保障粮食收储的仓容条件和便利当地农户,为保障我县粮油生产、加工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感谢您对平江县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商务粮食局

2019年8月8日

承办负责人:刘坚如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烂阳 1886743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