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2019-07-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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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9〕4号     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张亮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大力推进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乡镇集中式水厂也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特别是随着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平江供水枢纽工程一、二期的竣工通水,以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改造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

您在建议中提到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问题,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自2006年开始实施以来,共投入资金3.93亿元(中央投资2.5757亿元、省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1.3543亿元),采取集中式供水水厂管网延伸、新建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村分散供水工程等类型,兴建了农村供水工程373处,工程建设已初具规模,我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仍有部分村组,因地处偏远或水资源匮乏等情况,问题解决仍有“四难”:山大人稀,集中供水难;靠天得水,持续供水难;植被损毁,蓄水净水难;无序开矿,安全取水难。后段,我们将继续围绕解决部分地区饮水安全易反复问题,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与新建工程的建设任务,立足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远近结合,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重点解决部分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水质、水量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关于加强水质监测,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大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等问题,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去年6月20日,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徐教凡在县水务局主持召开全县水质检测、农村饮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专题会议,并形成〔2018〕第46次县长会议纪要,会议明确:1、统一水质检测职能和标准;2、限期整改农村饮水工程和设施;3、加快供水设施和监测设施建设;4、建立汨罗江干流沿线乡镇水质定期监测制度;5、加强对集镇、园区主要排污口的监测;6、加强专业监测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7、对所有检测结果实行信息共享。我局在去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管理的方案》(平水务〔2018〕31号)的通知,并组织县自来水公司、县城乡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对全县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摸底和供水水质取样检测,共计采集水样412个。同时,县疾控中心根据《湖南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制定了《平江县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每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都会对我县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2019年平江县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枯水期,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85.7%。

关于加大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减少对水源的污染。今年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三大攻坚工作,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强化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相信农村污水处理定会得到极大改观。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利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徐昌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