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水利局 2019-07-2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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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9〕2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吴青松等十一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龙门镇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大力推进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在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乡镇集中式水厂也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特别是随着我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民生工程——平江供水枢纽工程一、二期的竣工通水,以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饮用水改造工程的实施,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一是继续完善东部供水延伸工程建设,解决龙门居委会、枫树等村的自来水安装问题;二是龙门镇全镇饮水安全交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三是科学改造管线、管网及供水设施,新建2000立方米高位清水池,彻底解决龙门镇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一、继续完善东部供水延伸工程建设,解决龙门居委会、枫树等村的自来水安装问题属 “进村入户工程”。进村入户工程涉及范围广、投资额度较大,县自来水公司已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提议按“政府以奖代补、群众筹资筹劳、鼓励社会捐资”的思路,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供水枢纽进村入户,打通农村安全饮水“最后一公里”。

二、根据〔2016〕第42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县水利局与县自来水公司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对全县安全饮水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明确乡镇已有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设施,按照“不接债务、不接人员、只接资产、成熟一家、按管一家”的原则,逐步实现县自来水公司对全县供水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和统一服务。乡镇水厂在接管之前,安全饮水责任由所在乡镇负责。

三、县自来水公司于2019年5月份,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就供水枢纽工程毛湾至龙门镇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进行实地勘测,并作出初步的规划设计。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利局

2019年7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徐昌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