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9-07-12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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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复函[2019]36号   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张好珍代表:

你提出的《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运输市场的多元化时代经营发展和私家车的日益上增导致城市客运疲软滑坡,作为城市客运补充的出租车首当其冲受到市场冲击影响,出租车公司作为政府许可的特种道路运输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管理水平滞后和缺少企业人文关怀思想,一味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最终引发公司和驾驶员之间矛盾,矛盾上升使出租车驾驶员拖欠公司管理费,利用国家针对出租车政策优势寻求解决经营方向,公司在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情况下,造成管理失控,双方的僵持又以驾驶员组建协会抱团维权作依靠,以经营权为由,追踪历史遗留问题并在公司管理环节上找漏洞、曝不公。

近年来,我县出租车行业出现不稳定倾向,部分出租车司机向县委及政府反映出租车公司管理不良和乱收费,不按相关国家法规政策履行公司正常管理义务,造成司机负担过重,影响出租车行业不稳定等问题,请求政府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深化改革,并要求政府尊重历史,实行“两权归一”的诉求。

经政策解读和部门调查,认为企业属政府部门许可经营主体,在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违反相关行政许可(统一车型、颜色、标记),企业购车途径属企业管理范围,但不能擅自高于市场价格执意提高运营成本,调查中部门未发现企业有恶意高价购车行为。驾驶员提出的85000元的低价车,仅仅是合同价格(其成交价为90300元,外加给车行两年无偿广告),是省外调拨倾销车辆,根据有关法律和销售规定,倾销车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同时目前根据运管部门调查和周边考察,岳阳地区,平江出租车承包发包价格最低,为113200元,且月缴公司管理费也不高于六县三区。

为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魏县长主持召开会议,督促交通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针对反映情况开展调查,并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部门意见与适时方案,我局开展实际调查并摸清情况,现将驾驶员反映的几个问题进行回复:

一、出租车经营模式有三种,全额承包模式、员工模式、个体模式,岳阳三区六县都是采取全额承包模式,政府公职人员到外市县考察,一是要经过审批、报纪委备案;二是具体到什么地方考察不是协会来指定;三是协会人员不需要参与其中;四是考察内容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过实践的认证,确定其可行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我县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模式。

二、我县三家出租车企业都是通过政府与主管部门许可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全县出租车辆为244台,其中通畅公司92辆、新腾飞公司75辆、新城公司77辆,从业出租车驾驶员四百多人,其中新城、新腾飞公司属长沙津湘集团的下属公司,二块牌子一套管理人员合并办公,三家具有合法资质的出租汽车公司,公司出资购买合规车辆后承包给具有资格的驾驶员进行经营,所有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都登记在所属公司,已经是三证合一,产权清晰。

三、平江县出租车汽车行业是政府将经营权许可给了有资质的三家公司,已实行公司化经营,根据相关法规不允许运输车辆进行挂靠,公司是按市场化运作,依法自主经营,驾驶员与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为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依照双方合同依法履约。

四、互助金是企业内部防患重特大事故而设立的保障基金,定额收满60万止,三家公司的风险互助金建立专门台帐,有帐可查,该项基金通过司机代表选举委员会参与公司共同监管使用,符合互助金使用规定,协会只是民间团体组织,无权对互助金主管,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可参与监督。

五、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补充,其公共资源营运市场价值也高,公司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不准承包人私下转包,否则收取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承包驾驶员因利益所驱,以借口历史车辆产权为理由,往往先转买再报公司,致使管理制度混乱。公司强行按合同征收违约金费,引发双方争议上升到产权纠纷。为保证出租行业社会稳定因素,政府已明确不允许公司征收转户费,因此企业拒绝该涉转驾驶员在公司业务办理。目前此行为还时有发生,这种所谓转户费高现象,实质是驾驶员自己造成,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矛盾的主因。

六、目前我县已有三家出租车公司,收取管理费是公司依照成本核算后依据市场的经营行为。

七、所有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都登记在所属公司,承包人和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依据双方合同履行。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毛  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京平   1807306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