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9-07-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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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复函[2019]39号   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何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提议》收悉,反应情况属实,现答复如下:

乡镇停车场建设项目属城镇规划内,由乡镇规划办与国土门部共同协调,审批、立项、建设。关于三市镇站场建设的问题,一是目前三市镇还不符合三级站场建设条件;二是根据市县文件,已取消四级站场建设项目;三是招呼站已建成投入使用。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1日

承办负责人:毛  勇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京平   1807306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