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8-0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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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字[2018]4号A类

彭中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居民个人信息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成立专门群众个人信息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个人信息库,录入辖区居民完整个人信息等,统一管理、统一更新,为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支持。目前,公安机关建有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并有部分功能对金融和卫计等部门开放;另有“一标三实”信息系统,涵盖房屋、单位、常住人员、暂住人口、就业、通讯方式等基础数据。政府牵头的还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就数据整合、共享问题,当前已成为社会管理难题,在我国有个别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已成立了专门牵头机构。如浙江省2015年即成立了大数据管理中心;广东省政府也于近年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搭建了大数据管理平台。由于该项工作投入人力、财力较大,且要求政府信息化建设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有序推进,有较大难度。但建立信息专门管理机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二是制定个人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等。目前,公安机关执行了较为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凡查询相关信息需正式民警持数字证书才能查询,且查询有登录记录,违规查询或泄露公民信息可追究法纪责任。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