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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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8〕10号B类

方业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农田水渠灌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一个山区大县,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薄弱,近年来国家加入财政资金投入,一些地方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改善。长寿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前,国土、农综、水务、农业部门多次在该镇进行农田水利建设。自2015年起我县整合国土、农综、农业、水利资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采用“先建后补、奖补代投”的模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5年及2017年在该镇也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由于我局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已全部整合到精准扶贫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务部门暂时没有专项资金可以安排,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尽可能多的解决基层水利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欧阳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大程  62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