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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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8〕5号 B类

赖标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关镇北附村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是一个山区大县,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薄弱,近年来国家加入财政资金投入,一些地方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改善。自2015年起我县整合国土、农综、农业、水利资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采用“先建后补、奖补代投”的模式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已全部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精准扶贫。请您积极与乡镇和高标办对接,争取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局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尽可能多的解决基层水利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欧阳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唐大程  62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