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字〔2018〕25号B类
卢本根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农村安全饮用水后续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实施较为顺利。这项工作是国家在农村实施的惠民工程,也是省政府为民承办的八件实事项目之一。项目从2006年实施以来,经过了近12个年头的发展,已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2006~2015年,全县共建乡镇集中供水工程23处,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234处、分散式工程69处,解决了56.0689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特别2014、2015年兴建了一批质量较高,规模较大的单村或联村工程,发挥了很好的工程效益,解决了18.313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献冲水厂工程,是2015年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资金是按照人口配置的,一般只能满足主体工程设计部分,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入户工程等需要村民自筹来解决。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水厂建设时期的举债,及新增用户管网延伸需要费用的问题。2016~2018年,重点是支持贫困村安全饮水。如果在脱贫攻坚以后,国家有资金对已建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巩固提升,或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中有资金支持农村饮水工程,我局将重点支持献冲水厂等一批效益较好、管理健全的村级水厂,进行水厂提质改造和管网延伸工程。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8年7月6日
承办负责人:陈文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建中 6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