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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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18〕20号B类

余林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缮鸭垅口水利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鸭垅口小溪支流按照河流等级划分属农村河道,我们已将全县所有农村河道治理工程列入了平江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但是目前国家暂未启动该项目计划,暂时不能列入治理范围,敬请谅解。我县财政非常困难,大部分工程建设主要依赖国家支持。为此,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更大支持。今后,国家一旦启动农村河道项目计划,我们将优先考虑你们提到的农村河道治理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水务局

2018年7月23日

承办责任人:欧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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