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7-1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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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复函[2018] 4号 C 类

方业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长寿镇原和丰村道路硬化的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和丰村,现已合并为南坑村。线路编码为CO2I和丰至双田路段,线路编码CQ58大屋村至和丰村路段。我局将两条路向省里进行申报,但省里未下达计划。针对您的建议和实际情况,在上级有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我局将会继续对该村的砂石路面进行申报,同时大力争取计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王沅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湘平   1357507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