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18-06-22 10:26
| | | |

平教体字〔2018〕13号A类

李梓梁等10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真正意义上公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了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平江县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7〕26号),统一安排和规划了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事项。同时,我局制定了《平江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帮扶,缩小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2.我局制定了《平江县2016-2020年合格学校创建规划》《平江县2013-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规划》,同时,一直争取多方投入,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教育装备,努力实现乡村教育振兴。

3.我县自2011年开始教师进城公开考试招聘,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秩序,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确保了教师有序流动。建立了“特岗计划补大面、县内定岗补难点、定向培养补长远”的教师补充计划。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全部按政策发放到位;乡镇工作补贴、人才津贴的发放均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5〕53号文件和《关于扩大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湘财教〔2015〕50号)以及《平江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2014年启动“初任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导师负责制”和“跟踪成长制”,对所有新上岗教师进行连续3年的培养学习和成长指导。连续6年举行“春晖公益援教行动”,培养县级骨干教师。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平江县中小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中级以上岗位设置比例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城乡一体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将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平江乡村振兴而不懈努力。

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童怀思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均元07306223118